一、 入住公寓学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1.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禁攀爬阳台、门窗。严禁站、坐在阳台外墙、窗台上及从阳台翻入相邻寝室等危险行为。违者发生事故,责任完全自负。
2.室内不得存放大额现金、有价证券,银行卡、存折(单)应加密码,个人物品妥善保管,假期离校时贵重物品不要放在宿舍里,应寄存他处。
3.宿舍钥匙要妥善保管,钥匙不准外借他人;不准私自更换门锁;平时睡觉要反锁门,最后离开宿舍的学生要关窗、断电、反锁屋门。
4.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通知值班人员。
二、树立防火意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商丘师范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1.积极参加消防培训,认真学习消防理论知识,会使用常用灭火器材,熟知住宿楼区的紧急疏散通道、疏散出口(大门)位置,熟知疏散程序和方法,不擅自挪用消防器材,定期参加学生处和保卫处联合举办的消防综合演习。
2.禁止在宿舍区内违章使用明火(点蜡照明、使用煤油炉、燃汽炉、酒精炉、焚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等)。
三、 宿舍安全要求
1.离开宿舍时要断开电源插座上的用电器;
2.禁止违章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3.禁止超负荷用电;
4.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5.禁止改装、拆除公寓楼配套电器线路;
6.宿舍内严禁生火做饭,禁止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电炉、电热杯、电熨斗、电热棒、电饭煲、电磁炉、电褥子、电吹风、电梳子、饮水机、洗衣机、畜电池式应急灯和伪劣电源插板等)。
7.对私拉电线、破坏供电设施者视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学生个人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的管理
1.因计算机课程设置和学习的需要,需携带个人计算机进入学生公寓的,应递交书面申请,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在宿舍存放使用;
2.妥善保管好个人计算机等设备,发现丢失及时报案;
3.因个人计算机引发的经济损失个人负责。
五、宿舍安全检查规定
1、宿舍安全检查由学生公寓委员会的同学们负责。
2、根据宿舍安全要求有关内容及部分补充内容进行检查。
3、宿舍安全检查每周两次。
六、 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的处理
对于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者,除没收当事人违禁用品、进行批评教育外,还将按有关规定对其违纪行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