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总体思路,一手抓隐患排查和风险化解,一手抓源头治理和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创新理念思路,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后勤服务中心公共安全水平,为教学、科研、师生生活提供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后勤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后勤服务中心保障校园安全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伤害,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河南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商丘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商丘师范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应急预案,结合后勤服务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后勤服务中心各科室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危及师生财产生命安全或影响后勤服务中心乃至学校、社会稳定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机理和发生过程,后勤服务中心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类别:
1.自然灾害事件。主要包括涉及学校安全的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生物灾害和火灾。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涉及后勤服务中心的火灾、交通事故、溺水、拥挤踩踏、建筑物倒塌等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水、电、热、气、油等能源供应及特种设备事故,以及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性灾难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包括学校内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卫生和食物中毒,生活饮用水污染,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学校师生员工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后勤服务中心网络和信息系统发生的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信息内容安全事件等。
后勤服务中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可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重大事件)、Ⅱ级(重大事件)、Ⅲ级(较大 事件)和Ⅳ级(一般事件)。分级标准是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具体级别的划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分类确定。
(六)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坚持后勤服务中心党政的统一领导,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有序协调、正确应对、靠前指挥、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应遵循“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后勤服务中心党政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立即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并向后勤服务中心领导小组报告,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调动相关科室和部门工作的积极性,依据本预案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3.预防为主,妥善处置。立足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影响后勤服务中心安全稳定的矛盾、问题和隐患的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决策、 早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避免不良影响,防止造成学校秩序的失控和混乱。
4.群防群控,协同应对。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群防群控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根据不同事件的性质,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适时、准确地运用政策法律武器,避免和防止违法处置及其他侵权行为的发生,要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
6.因势利导,化解矛盾。对突发公共事件,时刻保持高度的警觉,从稳定发展的大局出发,抓主要矛盾,因势利导,尊重工作对象。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工作方法,及时妥善处理问题和纠纷。坚决防止个性问题向共性问题转化,局部问题向全局性问题转化,非政治问题向政治问题转化,非对抗性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防止因重视不够、应对不妥、处置失当,或者被敌对分子插手、利用而激化矛盾、扩大事端。
7.善后恢复,慎重定性。在后期处置中尽快查清事件的原因,妥善解决引发事件的实质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及时督促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分清情况,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一时难以定性的不轻易下结论,以免激化矛盾。事件结束后,后勤服务中心对引发事件的原因和问题进行反思,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出现反复。对违抗命令、玩忽职守、渎职懈怠而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科室和个人,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8.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七)应急预案体系
后勤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后勤服务中心突发事件的总纲,是后勤服务中心应对突发事件的指导性方案。
2.各科室应急预案。各科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后勤服务中心的统一领导和指示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科室分别制定。
3.具体工作应急预案。针对某个时段、某项具体工作或举办大型活动等,主管、牵头或主办科室制定的应急预案。
4.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后勤服务中心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组,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主要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后勤服务中心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相关重大事项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
后勤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组:
组 长:党总支书记、主任
副组长:全体副职分管领导
成 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以上各部门负责人岗位变动后,接任干部自然作为领导组成员,不再另行通知。
领导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后勤服务中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及时提供处置突发事件的各类材料和物资;动员和组织医务人员参与救灾救护工作;积极与校外医疗机构联系,保证伤病人员得到及时救治;配合学校保卫工作组实施区域警戒、组织实施抢险救灾、组织人员疏散、维持秩序;配合学校学生工作组通报情况,疏通引导,防止事态扩大;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参考意见和具体措施;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组报告,沟通情况,听取指示;配合有关部门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做好善后工作。
(二)各科室由科级干部、业务骨干组成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了解和报告本科室有关动态和收集信息;带领科室排查安全隐患;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第一时间现场处置突发事件;及时请示报告。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各科室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传送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 机制,完善应急信息报送系统。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统一由学校宣传部门负责对外发布,学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对外介绍情况。
(二)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报告的科室和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后勤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组、学校党政办公室或保卫处报告,不得延报。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续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报告处置进展和事件各阶段情况。
(三)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事件发生、情况紧急时,事发科室第一时间单位采用电话报告后勤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组或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及时报告学校党政办公室或保卫处。
2.紧急信息报送系统:事发科室电话报告后,应立即书面正式报后勤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已经采取的处置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它事项。
四、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及划分
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关于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并结合对学校产生的实际影响,按照灾害严重程度,由高到低分为(I—Ⅲ)3个等级:
1.特别严重事件(I级):是指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2.严重事件(Ⅱ级):是指对学校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3.一般事件( Ⅲ级):是指对师生个人造成的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
1.预报后的应急反应根据有关规定,在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学校即可宣布进入预备应急期。预备应急反应主要包括:
(1)根据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2)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检测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命线等工程的应急保护工作。
(5)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6)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社会安定。
2.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1)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在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开展工作,并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2)自然灾害发生后,后勤服务中心迅速向学校报告灾情,主动保持不间断联系,及时报告灾情和应急进展情况,在政府和学校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全力以赴、妥善处置,在组织自救的同时,积极争取救援, 尽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校园渍水灾害事件的处理办法:
(1)后勤服务中心要做好校园渍水的防范工作,灾情发生前必须贮备一定数量的沙袋、沙石、铁锹、洋镐、雨衣、胶鞋、围栏等排渍物资和工具,灾情发生时可根据需要再进行增购。要做好学校低洼、塘湖固定抽排设备和校内移动抽排设备的日常维护,校内所有排水管网应定期进行清淤、疏通,确保主排水口畅通。
(2)发生渍水灾情时,后勤服务中心各科室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查看天气预报,并与学校、气象部门保持联系,一旦降雨量达到大雨、暴雨和特大暴雨时,分别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3)组成后勤服务中心排渍应急处置突击队,积极协调学校、政府相关部门及学校周边单位,共同做好校园排渍工作。
(4)排除渍水后,后勤服务中心协同校内相关单位做好校园清理消毒工作,杜绝病菌滋生,保障校园环境卫生安全。
(5)渍水灾害对学生住宿和餐饮造成影响时,由后勤服务中心协调相关科室及时解决,当后勤服务中心无力解决时,报学校党政办协调解决。
(三)灾害发生后应急措施的主要内容
在学校和属地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认真做好校内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工作,同时配合省市部门做好人员抢救、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物资供应、灾民安置、次生及衍生灾害防御、接受救援、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
(四)善后与恢复
一旦直接的应急任务和生命救护活动结束,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要做到:
1.配合学校做好事故灾难或自然灾害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
2.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清理歪树、电线杆,疏通道路,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3.总结经验教训。要及时工作总结,吸取教训,引以为鉴。对防灾救灾、执行应急预案不力或措施不当,造成损失扩大、矛盾激化者,配合学校对有关责任人和科室进行追究责任。
五、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学校实际情况,将事故灾难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Ⅰ—Ⅳ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生活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2.重大事件(Ⅱ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生活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3.较大事件( Ⅲ级):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生活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4.一般事件( Ⅳ级):对有关个人造成损害,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害。
(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1)后勤服务中心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消防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商丘市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后勤服务中心主要领导、分管副主任和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和灭火工作;在消防队伍赶到现场后,提供施救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2)根据需要,立即采取切断电、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3)校医院要迅速参与抢救伤病员工作,妥善安置伤病员。
(4)要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5)配合保卫处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2.房屋、围墙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后勤服务中心主要领导、分管副主任和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等,要在第一时间赶赴一线,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并立即向学校党政办报告。
(2)迅速采取切断电、气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3)与学校各部门协同作战,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3. 人员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1)学生宿舍、食堂人口密度较大,一般不准举行大型集体活动,就餐时、上下学时及时疏导,及时清除楼宇内消防路口障碍,排查拥挤踩踏事故隐患,坚决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2)发生人员拥挤踩踏事故,相关科室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后勤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和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后勤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应立即向学校报告。
(3)后勤服务中心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
(4)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4.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1)后勤服务中心相关科室要做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燃气管道等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装、检测、使用、管理,严防爆炸事故发生。
(2)发生爆炸事故后,后勤服务中心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学校和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3)配合保卫处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4)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配合保卫处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5)配合保卫处、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5.电梯事故处理办法
(1)后勤服务中心相关科室要做好电梯日常维护,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装、检测、使用、管理,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发现问题停用检修,严防电梯坠落事故发生。
(2)电梯失控而安全钳未起作用时,乘客首先按下急停按钮,同时要做好承受因轿厢急停或冲顶、蹾底而产生冲击的准备(一般采取屈腿、弯腰的姿势),之后利用通讯设施(如警铃、应急电话、手机)联系设备管理人员立即到现场组织营救。
(3)电梯在动行中突然发生停车困人时,乘客应首先按下急停按钮,随后利用通讯设施(如警铃、应急电话、手机)联系设备管理人员立即到现场营救。如果报警无效,可以大声呼叫或间歇性地拍打电梯门。乘客应保持镇静,不要轻易扒门爬出,以防电梯突然开动。
(4)电梯运行途中进水时,应将电梯开到顶层,并告知维修人员。
(5)电梯运行途中发生火灾时,应将电梯在就近安全楼层(一般着火层以下的楼层较为安全)停靠,迅速利用楼梯逃生。
(6)发生电梯坠落事故的,后勤服务中心领导、有关科室负责人、设备管理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立即向学校报告。
6.工程机动车辆事故处理办法
(1)发生后勤工程机动车辆倾翻事故时,后勤服务中心领导和有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施救,并及时报告学校。当有人员被压埋在倾倒机动车辆下面或驾驶室内时,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将被压人员救出,并采取警戒措施,防止场内机动车辆倾倒、挤压事故再次发生。发生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品泄漏时,应采取措施堵塞泄露和冲释爆炸性物质,避免发生爆炸事故。
(2)发生火灾时,应采取措施施救被困在车厢内或驾驶室内无法逃生的人员,并应立即使车辆熄火,防止电气火灾的蔓延扩大。灭火时,应防止二氧化碳等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
(3)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拨打120急救电话,尽快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
7.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后勤服务中心各科室举行大型活动时,必须向后勤服务中心申报,并制定专项安全保卫工作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职工死亡或受伤等情况,校医院要做好伤病员抢救工作。
(3)活动组织科室现场工作人员要维护现场秩序,根据活动现场的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并担负起保护师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4)后勤服务中心领导和活动组织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和学校报告。
8.突发后勤能源保障事件的处理办法
(1)后勤服务中心要做好食堂、学生宿舍、教工宿舍及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重点场所的突发事件防范工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发生跑水、漏电、燃气泄漏等重大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后勤服务中心有关领导和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省、市、区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3)食堂、餐厅等供水场所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市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积极联络调度合格水源,保障食堂用水。
9.突发事故处理中的其它有关注意事项
(1)发生灾难事故,后勤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组在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组领导下,配合做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维护校园秩序,避免恐慌和动荡。
(2)凡是发生人员伤亡的事故灾害,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 积极抢救伤病员,减少人员伤亡。
(3)所有灾难事故发生后,都要考虑可能引发继发性伤害问题,要周密妥善处置,不得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演化。
(4)凡是需要对建筑物等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的,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照明、饮水需要和因为跑水漏电可能引发继发性灾害的矛盾。
10.善后与恢复
一旦直接的应急任务和生命救护活动结束,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和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要做到:
(1)做好事故灾难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配合学校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配合学校和相关部门及时查明事故原因,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对外信息发布由学校宣传部门负责,任何科室和人员不准擅自对外发布信息。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引以为鉴。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防灾救灾、执行应急预案不力或措施不当,造成损失扩大、矛盾激化者,要对有关责任人和科室进行追究责任。
(5)配合学校和公安、消防、环保、民政等有关部门,做好事故案件侦破或灾难调查工作。
六、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的范围
本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重大化学毒物污染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大传染病疫情范围:
(1)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
(2)发生鼠疫、肺炭疽和霍乱暴发疫情。
(3)动物间鼠疫、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疫情。
(4)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多例死亡疫情。
(5)发生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疫情。
(6)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
(7)因自然灾害和其他原因引发的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以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疫情。
2.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范围:
(1)中毒人数超过30人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内发生3人以上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职业中毒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性急性中毒事件。
(4)有潜在威胁的传染病动物宿主、媒介生物发生异常。
(5)医源性感染暴发事件。
(6)药品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
(7)预防接种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
(8)严重威胁或危害公众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和放 射性、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丢失、泄漏等事件。
(9)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暴发事件。
(10)发生生物、化学、核辐射等恐怖袭击事件。
(11)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二)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教育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从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 大(Ⅲ级)、一般(Ⅳ级)4个等级。具体情况按照教育厅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原则来划定。同时,根据卫生系统疫情等级确认与划分标准,一般将疫情从高到低分为一级疫情、二级疫情、三级疫情。
1.一级疫情:学校范围内出现确诊的甲类传染病及SARS或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并发生流行;出现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多例死亡疫情;发现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确诊病例;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发生大范围的集体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中毒,并出现多个死亡病例;发生大范围医源性感染事件、药品引起的群体性反应事件、预防接种引起的群体性反应事件,并出现多个死亡病例;发生严重威胁或危害公众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和放射性、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丢失、泄漏等事件,并已造成较大伤亡;出现大范围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爆发流行事件,并出现多个死亡病例;发生生物、化学、核辐射等恐怖袭击事件;因自然灾害和其他原因引发的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以及上级卫生行政 部门临时规定的疫情。
2.二级疫情:学校范围内出现散在的疑似或确诊的甲类传染病及SARS或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但无续发病例;发生乙类、丙类传染病大范围流行或出现死亡疫情;发现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疑似病例;发生较大范围的集体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中毒,并出现个别死亡病例;发生较大范围医源性感染事件、药品引起的群体性反应事件、预防接种引起的群体性反应事件,并出现个别死亡病例;发生严重威胁或危害公众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和放射性、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丢失、泄漏等事件;出现大范围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流行事件,并出现个别死亡病例。
3.三级疫情:本校所在城市范围内出现疑似或确诊的甲类传染病及SARS或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本校区存在输入病例的可能;乙类、丙类传染病发病率明显升高或出现小范围流行疫情;发生小范围的集体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中毒;发生小范围医源性感染事件、药品引起的群体性反应事件、预防接种引起的群体性反应事件;出现可能威胁或危害公众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和放射性、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丢失、泄漏等事件;出现小范围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流行事件。
(三)情况报告与信息发布
建立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体系,确保信息畅通,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校医院设立24小时值班及疫情监控和联系电话。校医院应在第一时间向后勤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组、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处理工作组报告情况,紧急或特殊情况随时上报。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应当坚持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1.严格执行报告程序,逐级报告
(1)出现一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校医院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辖区疾病控制中心通报,同时向后勤、学校有关领导和学校应急处理工作组报告,并由学校领导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厅领导报告。
(2)出现二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校医院应在接诊或处理的同时尽快向后勤、学校应急处理工作组及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由学校领导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出现三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校医院应立即向后勤、学校应急处理工作组及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正确畅通。
(1)学校应急处理工作组负责校内媒体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审核、发布。与疫情相关的权威信息的发布,须经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组批准,并请示省及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校内各媒体不能随意传播、发布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四)快速反应处置工作程序
1.组织与指挥
(1)以校医院为主体,组建后勤服务中心应急救护队,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理工作。主要职责:
①及时到岗到位,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②配合学校联系当地医院开展救治工作。
③根据需要紧急调集人员、添置设备设施、储备药品物资。
④根据需要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报请学校、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⑤根据需要对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
(2)突发事件发生后, 后勤服务中心应急救护队应将所掌握的事件基本情况及时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
(3)各有关科室履行相关职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结合本科室实际,拟定本科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4)应急处置期间,各科室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网络畅通。
(5)任何科室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后勤服务中心应急救护队、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为处理突发事件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6)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医学措施,应当予以配合。不予配合的,由保卫处协助公安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7)校医院应当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收治救治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定期对有关专业人员进行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组织应急演练,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
2.快速反应处置工作程序
(1)发生一级疫情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
①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组建后勤服务中心应急救护队,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统一领导下,配合当地疾病控制等部门对该突发事件进行紧急处理。
②积极配合上级医疗救护单位立即对突发事件所致的病人提供现场救援与医疗救护。
③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和事件发展变化情况及专家建议,采取进一步反应措施。
(2)发生二级疫情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
①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组建后勤服务中心应急救护队,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统一领导下,配合当地疾病控制等部门对该突发事件进行紧急处理。
②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校医院应当立即对突发事件所致的病人提供现场救援与医疗救护。医疗救 护力量不足时,应当及时请求上级医院予以支援。
③根据上级指示、前期处理情况及专家建议,采取进一步反应措施。
(3)发生三级疫情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
①突发事件发生后,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统一领导下,配合辖区疾病控制等部门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②校医院要对突发事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监测、实验室诊断,查明原因,并提出控制措施的建议。
③根据调查结果及专家建议,采取进一步反应措施。
(五)应急反应措施
1.突发事件发生后,后勤服务中心相关科室应配合学校立即保护现场、采取隔离措施、要求学生配合调查及医学检查,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2.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组建后勤服务中心应急救护队,对前来就诊的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救治。接诊医生应当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诊的病人,应当将病历复印件随病人转送到指定的医院。
3.传染病病人的收治应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指定具备传染病防治条件和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传染病防治任务。收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的医院,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隔离、消毒 条件,配备必要的救治设备;设置污染区、半污染区、清洁区, 安排合理的人流、物流走向;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当隔离 治疗,避免交叉感染。
4.当发生甲类传染病疑似病人或确诊病例后,校医院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设立独立的专科门诊或专病诊室,要安排专业科室等医生首诊,对医务人员必须进行传染性疾病相关知识的培训。
(2)对疑似病例要及时按甲类传染病报告,同时要详细了解、记录患者家属情况及接触过的人员、去向、联系电话。对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为流行病调查医生提供详实的流行病学资料。每天向辖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相关情况。
(3)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需要转诊,需报请疾病控制中心同意,按规定程序转运。决不轻易放过一个疑似病人,不漏掉一个需观察病例。病人或需留观病人不得自行离院,去向必须明确,要采取强制措施对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进行隔离。
(4)加强消毒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别要加强对门诊、急诊、处置室、静点室、观察室、隔离病房等重点部位的消毒工作。
(5)要做好医务人员的防护工作,给工作在一线的医务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设备,提供饮食、休息等方便条件。
5.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校医院应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加强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
6.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后勤服务中心应急救护队配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组,对全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监测体温。为师生员工提供有关药品,实行药物预防。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师生居所、工作室、人群聚集场所要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师生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搞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
(3)在公共场所工作的职工,如:食堂员工、医护人员等,以及其他窗口服务人员和就医的病人要加强防护措施,要加强健康和卫生情况监控。
(4)建议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5)一旦发生疫情,对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对外出工作人员实行登记制度,提醒和动员员工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从突发事件发生当日起各科室外出人员(含物业、餐饮公司人员)必须向后勤服务中心请假登记,并要求到过重大传染病疫区的人员返回时必须到校医院报到,经校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
(6)从传染病疫情重点区域返回的人员,必要时可以根据有关法规对其作出隔离医学观察的决定。对外地返回学校的人员(含物业、餐饮公司人员)进行登记,安排体检,对有症状者行必要的留诊观察,对无异常的员工安排居家观察,对无异常的学生由学校安排集中观察。
7.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处置措施
(1)立即将病员转入有关医院进行救治、将事故情况报告后勤、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
(2)迅速与卫生监督部门取得联系,在其指导下制定相应处置方案。
(3)立即停止出售可疑食品。
(3)组织人员在卫生监督机构专家指导下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配合作好取样、检测、判断工作,同时联系上级医院收治重症中毒者,并作好病员病情的调查、取证工作。
(4)做好安抚、慰问稳定工作,严禁传谣,防止恐慌。
8.加强消毒和爱国卫生工作
(1)各教学楼、食堂、学生宿舍、图书馆、办公楼等人员密集的地方及交通工具,统一组织消毒。对确诊的甲类传染病和高度疑似病人学习工作过的场所、居住过的寝室等由专业人员进行消毒,对密切接触人员的工作地点、起居场所由校医院组织进行重点消毒。
(2)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校园内及各个建筑物内进行清洁打扫。
9.做好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正确认识、对待和防范疾病,消除恐慌心理,保持社会的稳定。向校内所有教职工、学生发放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预防知识卡。充分利用校内的现有媒体,普及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防范的有关科学知识。
(六)技术和物资保障
1.通信与信息保障
要建立畅通的通信系统,设置疫情报告电话,利用各种便捷的传输渠道或其他通讯设备,与校内外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
2.应急支援和装备保障
校医院要保证应急救治需要。对防疫物品(包括检测器械、防疫药品等)要造册登记,核准入库;要保证经费落实, 确保应急需要。
3.药品、器材保障
要配备应急处理和防护用品,包括隔离服、口罩、体温计、消毒药品和器材、医用手套等。在可能发生食物或职业中毒事件时,还应配备监测采样器械和设备,取证(照相机、摄相机)设备。
4.资金和物资保障
应急处理的药品、器械、设备等物资,应当事先储备,定期更换, 所需经费列入部门预算。
(七)善后与恢复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后勤服务中心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应做好受伤害人员的善后处置工作。
2.在辖区疾病控制等部门指导下,各有关科室做好传染病污染物、食物中毒污染物、职业危害及放射性污染物的处理和环境恢复工作。
3.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应急事件的监测检验、调查分析。确保事件发生后环境得到有效控制,并消除危害和隐患。
4.突发事件结束后,要及时完成应急事件的分析总结报告, 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七、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网络运行风险分类与等级划分
1.网络(含计算机应用系统)运行风险分类
(1)自然灾害(如地震、雷电、火灾、洪水等)、事故和人为破坏(如设备盗抢、设备损毁等)导致的物理类故障。
(2)网络通信设备、通信线路、电源电路及机房等基础设施故障导致的基础类故障。
(3)计算机应用系统硬件设施或软件系统故障(如软件自身缺陷、系统崩溃、超负荷运行、数据容灾备份等)导致的系统类故障。
(4)网络或计算机应用系统遭恶意攻击(包括非法入侵、 拒绝服务、篡改数据、漏洞病毒、恶意代码、信息窃取等)导致的安全类故障。
2.等级确认与划分
(1)Ⅰ级事件长时间(时间长度不少于8小时)的全网性重大事件。造成校园网主干中断、校园“一卡通”业务整体瘫痪,或者造成大量用户数据信息(金融数据)丢失。
(2)Ⅱ级事件较长时间(时间长度超过2小时,低于8小时)的全网性事件。造成校园网主干中断、重要校级信息系统业务中断、校内部分区域网络服务中断等。
(3)Ⅲ级事件短时(时间长度超过30分钟,低于2小时)的全网性事件。即校园网主干中断、重要校级信息系统业务中断、校内部分区域网络服务中断。
(二)网络预防预警机制措施
建立落实管理制度和技术防范措施,分析安全风险、准备应急处理预案,建立网络运行安全监测体系,协助宣传部控制有害信息的传播,制订网络和计算机应用系统安全重大事件的报告和通报机制。重要系统采用高可靠硬件、稳定软件、备份等措施,落实数据备份机制,遵守如下安全操作规范:
①安装稳定的操作系统和最新补丁,并定期更新。
②关闭所有不必要服务、帐号。
③安装有效的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病毒定义码。
④严格限制内部用户的访问权限。
⑤对用户和管理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⑥对关键系统实施登录全时动态监测。
⑦对重要的数据定期备份。
⑧建立严格的信息上网审查制度。
(三)网络信息预防和预警机制措施
1.启动应急预案
当后勤服务中心网络发生信息安全事故后,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后勤服务中心主要领导和分管办公室副主任。后勤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组根据事故性质,提出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的意见,启动工作预案。
2.采取应急措施
对敏感言论,采取删除、发布正面言论、网络评论员辩论等方式防止不良信息的传播。一旦发现网上有害信息传播速度超过处理速度,局面无法控制时,报请学校,由办公室报请学校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后关闭部分或全部网络。
3.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传播有害信息的人员,要通过教育促进其认识转化;对恶意传播有害信息的人员要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对网络有害信息监控不严,造成责任事故的,要对相关人员进行纪律或行政处分。
(四)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措施
1.信息报送
第一时间向后勤、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组紧急报告。
2.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措施
(1)关键设备、系统故障和线路中断的基础、系统类故障的应急处置向信息化管理中心报告。
(2)自然灾害、事故和人为因素造成的物理类故障的应急处置对自然灾害和火灾、盗窃、破坏等紧急事件造成的物理损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遇供电相关紧急事件,由后勤服务中心排除供电故障或提供备用电。
(3)人为的恶意攻击安全类故障的应急处置
对于大规模、影响较大的恶意移动代码、拒绝服务攻击、系统入侵和端口扫描等报信息化管理中心采取措施。遇人为的恶意攻击报保卫处向公安机关报案。
八、附则
(一)本预案是后勤服务中心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后勤服务中心各科室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科室的相关应急预案,并报后勤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备案。
(二)预案启动实施由领导组组长决定。所有领导组成员科室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三)严格执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在应急预防、预警、处置、救援以及恢复重建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给予相应的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预案由后勤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组织有关科室,及时修订本预案。
后勤服务中心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