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后勤服务中心各类零星维修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作廉洁、高效,及时满足师生需要,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 本细则适用于预算金额在5万元(不含)以下的维修项目。
第二、维修项目的实施均需使用单位(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由后勤服务中心相关科室执行。
第三、事前审批
执行科室根据使用单位(个人)的申请报告进行现场考察,做出详细的预算,撰写预算报告,履行审批手续,审批权限如下:
(一)预算金额在1千元(不含)以下的项目由执行科室负责人审批。
(二)预算金额在1千元(含)以上,1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经分管副主任审核后,由主任审批。
(三)预算金额在1万元(含)以上,3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经分管副主任、主任审核后,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四)预算金额在3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经分管副主任、主任审核后,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履行审计程序后方可实施。
第四、询价选队
询价选队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依法依规在“零星维修施工单位库”中进行,被询价的施工队不得少于3家,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由报价最低的施工队组织施工。执行科室负责召集相关人员成立3人(含3人)以上的询价小组,组织询价定队工作,根据预算额度,询价定队工作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预算金额在5千元(不含)以下的项目,由执行科室在“零星维修施工单位库”中随机抽取选定。
(二)预算金额在5千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询价小组由后勤服务中心班子成员和执行科室人员组成。
(三)如遇突发抢修等紧急情况,执行科室报主任、分管校长同意后可在“零星维修施工单位库”中直接选定施工队。
(四)如“零星维修施工单位库”不能满足维修需求,经班子研究报分管校长同意后可另选施工队。
第五、竣工验收
项目完成后,执行科室应及时组织验收。
(一)1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使用单位(个人)、分管副主任和执行科室人员参与验收。
(二)1万元(含)以上,3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使用单位(个人)、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分管副主任和执行科室人员参与验收。
(三)3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审计处、使用单位(个人)、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分管副主任和执行科室人员参与验收。
第六、资料报批与存档
执行科室负责项目流程资料的报批、报销、过程资料和报销资料复印存档。
第七、本细则未尽事项,按《商丘师范学院零星维修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后勤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0日
附件1
报价单位(公章): 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分项名称 |
规格 |
数量 |
询价单价 |
合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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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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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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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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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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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
询价小组:
附件2
后勤服务中心零星维修项目二次报价单
报价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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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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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总报价 |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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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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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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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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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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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二次报价是最终报价,包括材料采购费用、施工费用、措施费和税金等为完成本项目施工的一切费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后勤服务中心零星维修项目询价成交确认单
( 项目名称 )项目,经过最终报价,( 公司名称 )公司以总报价 万 仟 佰 拾 圆(小写: )成交。
询价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零星维修项目竣工验收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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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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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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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年 月 日 |
验收日期 |
年 月 日 |
验收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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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参 加人员 |
后勤服务中心: |
报修(使用)单位: |
施工单位: |
审计处: |